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工商消字〔2010〕7号
各分县局:
现将《全市工商系统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年
主题词:消保 食品安全 放心社区 方案 通知
抄报:省工商局
抄送:局领导,存档。
全市工商系统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放心社区(乡镇)”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深化食品安全“四项制度”建设,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诚信经营、消费维权于一体的运行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根据省工商局《关于开展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群体管理”的工作思路,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新机制,提升广大消费者食品消费素养和维权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活动,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提高监管能力,强化食品安全履职、维权、诚信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监督意识,使经营者养成诚信经营的良好习惯,让不安全食品在社区、乡镇无容身之地,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创建工作在全市较大范围的覆盖,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创建内容
(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辖区内监管工作目标明确,措施保障有力,责任制度明晰。注重方式方法,勤沟通、多汇报,积极争取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力争将此项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的重点工作考核项目,使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
(二)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让食品安全真正成为社会共识。一要组织监管干部,尤其是基层所监管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本次创建工作的意义、目标和具体措施,使其在工作中认识到位,工作有抓手。二要强化面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基础好的媒体开展宣传教育,也可采取重点部位悬挂横幅、开办宣传栏、深入社区(乡镇)开展食品安全讲座等贴近于民的方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拥护。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假劣食品,勇于举报不安全食品线索,善于自我维权。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听取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工商监管等方面的建议,逐步形成“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社会氛围。三是建立食品经营业户自律机制。充分发挥食品经营业户小组长和食品安全联络员的作用,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督机制。
(三)注重规范引导,督促食品经营者真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通过宣传引导,使辖区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一是规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项制度”,建立供货商档案、及时登记进销货台账(或保留进销货单据),建档率达到100%。货帐对应,可追溯性强,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并在经营场所公示,接受监督。按照证据规则的要求,保持食品与供货商档案的关联性。购进的散装食品,要有合格证明;自制的散装食品,要有详细的原料来源凭证和加工制作记录,并且都要和标牌公示的内容相一致。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四项制度”落实率达100%,可追溯率达到100%。二是证照齐全,经营者持照率达100%。三是自觉执行国家有关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规定,不销售不合格食品,确保流通环节不发生因食品经营者原因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强化工商机关日常监管,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到位、保障有力。结合省局“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在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主力军作用,全面健全监管制度,完善各项监管措施。一是强化日常巡查。要以证据规则为目的,留存监管痕迹,有周全的巡查计划和详实的巡查记录。巡查中寓监管、服务、预警、帮扶于一体。二是健全辖区食品业户动、静态监管档案,实现精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监管,强化监管区域责任制,片区监管人员要真正做到对辖区食品业户底数清、情况明。三是严格落实“八项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食品市场准入登记管理制度》、《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广告监管制度》、《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水平。四是基层工商所要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数据库追溯应用系统的数据录入、更新等工作,并利用该系统实现对辖区食品经营状况的“监管一条线,出现问题点对点”的防控格局。一旦发现问题,反应快、处置准,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迅捷化的轨道。五是要充分发挥遍布城乡的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进一步指导社区(乡镇)内的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的规范建设与运转,向社会公布联络站、工商所的联系方式,通过开设宣传栏、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及时向群众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发布维权提示和消费警示,利用联络站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发现食品不安全行为的线索和苗头,快速有效解决消费维权纠纷,建立起群众、联络站、工商机关之间的食品安全防控互动机制。六是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加强应急演练,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处置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提高全市工商系统应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至4月)。各分县局要根据省、市局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组织召开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活动动员大会。市局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上启动此项活动。各分县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专栏等形式开展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宣传活动,通过进店入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与经营者、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通沟交流,使广大食品经营者和人民群众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创建氛围。
(二)创建试点阶段(2010年5月至6月)。各分县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对辖区社区(乡镇)情况集中进行摸底调查,选择2个社区(乡镇),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试点开展创建活动,并于6月下旬向市局汇总后报省局。省局将于7月上中旬召开创建活动现场会,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提升创建活动效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2010年7月至11月)。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的创建标准和规范制度,各分县局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规范和指导,并立足实际,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至辖区40%以上的社区(乡镇)。
(四)初步评审阶段(2010年12月)。根据省局统一制定的创建工作考核标准,市局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审,评审结果上报省局。省局组织对全省创建活动进行量化评审。
(五)深入推进阶段(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所有社区(乡镇)深入推进创建活动。
要确保辖区90%以上的社区(乡镇)达标,并力争超额提前完成
创建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创建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过程,是深化落实食品安全“四项制度”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分县局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县局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措施与责任,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强化督查指导。要加强对基层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坚持以点带面,充分发挥试点社区(乡镇)的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度,总结交流创建工作经验,指导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分县局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各分县局要将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