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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博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 柳燕 单位:淄博市局 办公室政务 浏览次数:2445 更新时间:2010-11-4 13:19

淄工商市字〔2010〕37号

 

各分县局:

现将《淄博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农村大集 达标管理 意见

抄报:省工商局

抄送:局领导,存档。

 

淄博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

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农村大集作为一种传统的商品交易形式,在满足农村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和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维护好农村消费品市场秩序是各级工商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工商部门立足职能支持三农工作的具体体现。因此,尽快提升农村大集规范化管理水平具有特别深远和重要的意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工商总局四个只有的要求和市局2010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为指导,以开办单位明确,业户登记规范,巡查监管到位为目标,立足职能,强化管理,维护农村市场经营秩序,保护农村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村大集在建设和谐淄博,平安淄博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抓基层、打基础、谋长远,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执法机制,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执法风险为目的,以开办单位明确,业户登记规范,巡查监管到位为规范化达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淄博市工商局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标准》为评分依据,以创建农村示范大集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活动,全面提升农村大集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认真部署(2010年4月1日4月30日)。

各分县局要按照《意见》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并下发各工商所具体操作实施。同时,还要通过落实开办单位责任制、落实开办单位管理责任人以及通过举办负责人培训班等形式,让开办单位了解和知道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活动的内容和要求,以达到全面落实市场开办单位第一责任人的管理责任的目的。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2010年5月1日7月31日)。

按照《淄博市工商局基层工商所区域监管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全面落实农村大集区域监管服务责任制,实现开办单位明确,业户登记规范,巡查监管到位的规范化达标管理目标。

1、开办单位明确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按照市场登记的有关要求依法进行登记并核发了《市场登记证》;二是落实了开办单位管理责任人;三是管辖工商所与开办单位签订了《落实开办单位责任制》责任书;四是市场开办单位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包括市场管理机构、物业管理制度、业户管理制度、自查报告制度等);五是市场经营区域合理规划;六是工商所市场管理档案齐全(包括市场登记、市场管理责任人、责任书等相关档案)。

2、业户登记规范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固定业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二是符合备案登记的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业户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并挂牌经营;三是从事食品、肉类等重点商品经营的业户,必须符合前置审批的有关规定并亮证经营;四是业户经营划行归市,编号定位;五是业户信息台帐全面准确,底数清,户数明。

3、巡查监管到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开办单位履责情况的巡查;二是对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的巡查。要按照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集贸市场巡查监管机制的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巡查的日常监管作用,做到巡查有记录,监管留痕迹

(三)全面检查,严格验收(2010年8月1日10月31日)。

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工作以工商所自查自纠为基础,以分县局检查为保障,以市局不定期抽查验收为促进,确保该项工作深入开展、扎实有效,全面促进我市农村大集规范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分县局要对所有大集逐一按照要求进行检查,按照标准评分,汇总总体检查情况。市局将结合农村示范大集创建工作,对各分县局开展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工作情况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检查验收,农村大集的规范化达标管理工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对农村大集的监管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能,但是由于受交易场地、业户素质、消费水平等因素制约,对农村大集的规范化管理长期以来仍然处于事倍功半的局面,自发立集无规划、划地为摊无秩序、占道经营存隐患等问题长期困扰我们,同时也给我们的市场监管带来了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因此,各分县局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做好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工作提高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要将对农村大集的规范化达标管理工作列为2010年市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增强做好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迅速部署,认真落实。

各分县局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工商所长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具体负责对各工商所农村大集规范化达标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验收等相关工作,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迅速传达至各工商所,着力抓好落实,做到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

(三)争取上级支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要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变部门行为为政府行为,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特别是以全市开展的公路综合整治和道路安全整治为契机,合理规划农村大集经营区域,推进集市区域明确,业户经营规范,维护市场秩序安全稳定。

    各分县局具体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请于2010年3月31日前上报市局市场管理科。